第366章 富商的账房女婿 二

说到底, 是李东家不满女儿非要嫁给一个小小账房,拦又拦不住,刻意让女儿嫁人后吃点苦头。

“我以后会有的, 父亲生我的气只是暂时,过段时间,我回去求求情,父亲就会原谅我了。”李清欢满脸不以为然, “放心,不会让你吃亏的,娶了我, 你下半辈子就等着享福吧。”

她一边说话, 眼神四下搜寻,看到了不远处两三架等着的牛车,伸手招了招。

李清欢的一身粉色衣裙在这小镇上算是稀罕物件, 一看就很贵。这么说吧,镇上的人不是买不起, 举家之力买个一件还是不难, 可买了之后呢?一家人不过日子了吗?

在众人眼中, 能够穿这种衣裙上街的人,绝对不差钱。

于是,离他们最近的那个牛车车夫屁颠屁颠跑了过来:“二位要去哪儿?”

李清欢也不知道要去哪儿, 看向身侧之人。

顾秋实垂下眼眸:“雨水村。”

车夫有点为难,看了看天色道:“那边有点远,我回来的时候得赶夜路,这……”

李清欢一眼就看出他想要高价, 她从城里一路过来,颠簸了两日, 累得不行,加上平时也不在乎这点小钱,挥挥手道:“要多少?你开个价。”

车夫又瞅了一眼她的打扮,一咬牙道:“三十个铜板!”

顾秋实一听就明白,车夫要了高价,往常二十个子儿足够,若换成白天,十五个就够了。

李清欢满脸惊讶。

车夫见状,以为自己要价太高,忙改口:“二十五,不能再少了。”

李清欢颇为无语:“走吧,快些!你来帮我们搬东西。”

车夫平时拉人拉货,也会顺手帮上一帮,听到她的吩咐后,倒也不生气,飞快将几个包袱拎上牛车。

牛车走起来不如马车快,没有车厢,因为道路崎岖,走起来一摇一晃,摇晃起来时仿佛要把车上的人和东西都甩到底下去。

李清欢活到现在就没见过这么烂的路和这么破的车,一路提心吊胆,紧紧拽着顾秋实的袖子,脸都吓白了。

车夫是个健谈的人,也可能是在天黑之前还接到了一份活计又得了高价心情好,一路上话语不断,还在询问顾秋实家住何处,得知他是雨水村人,还笑着说他不像是村里的汉子。

“真的不像,咱们地里干活的人,脸晒得跟锅底一样。你这一身细皮嫩肉,往那一站,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公子呢。”

黎文山做账房的伙计,从早到晚都没晒太阳,不是他不想出去转悠,而是真的很忙。做生意的人若是不精打细算,压根赚不到钱。李东家给的工钱要比别人家要高,但活计也比其他家要多。

没晒太阳确实捂出了白皙的肌肤,但是,顾秋实只穿了一身细布长衫,说他像读书人还行,像富家公子……这话夸张了些。

车夫不过是说两句好话,李清欢却听不下去了,哼哼了一声:“那是你没见过真正的公子。”

这话有点呛人,车夫却不以为意,活了半辈子的人,整日为了生活忙碌奔波,没有那么大的气性。笑着道:“姑娘看起来就是正经的大家闺秀,我活了几十年,就没见过像姑娘这般的仙子。姑娘这里是来走亲戚吗?”

李清欢嗯了一声,不想承认自己是黎文山的妻子,催促道:“你的话好多,天都要黑了,能不能快点?”

“好好好!”车夫忙不迭答应下来。

小半个时辰之后,马车进了村,顾秋实给车夫指路,直接到了黎家院子门外。

黎家人搬到这里百多年,村里大部分人都是那时候逃荒一起搬来的。姓氏杂乱,百多年来的相处,大家没有团结到铁板一块,更多的时候都是各过各的日子,并不排外。

黎文山三个包袱里装的东西都是他为家人带的礼物和二人的行李。

此时天色已朦胧,村里的人夜里舍不得点油灯,黎家人事前也不知道儿子今天回来,此时已经用过了晚饭。看见有牛车停下,一个脸上带着鼻涕的脏污小娃转身大喊:“爹,三叔回来了。”

此话一出,厨房里奔出来了一个头发几乎全白的妇人,眯着眼睛看向门口整理包袱的顾秋实,喊道:“三儿?”

顾秋实回头,看到了黎母边氏。

黎家夫妻在年轻的时候长辈就已经离世,靠着自己拉拔大了五个孩子,干活辛苦,又吃得不好。边氏才四十多岁,牙齿已经掉了不少,眉眼间全是皱纹。

“娘!”

顾秋实嗓音清朗,一声“娘”喊得情真意切,

边氏答应了一声,目光落在顾秋实旁边的妙龄女子身上,年轻男女结伴同行,加上本来说年前会回来过年的儿子到现在才出现,她已经猜到了女子的身份。此时天光颇暗,她看不清女子的长相,但只那一身衣裙和纤细笔直的身形,就知女子出身不错,因此,即便猜到了这是自己的儿媳妇,她也不敢冒失询问。

刚才喊人的小娃跑出来,好奇的眼神一直落在李清欢脸上,路过时忍不住问:“姐姐,你是仙女吗?”

说着,就想伸手去摸李清欢身上的衣裙。

李清欢长到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脏的孩子,看到指甲里满是泥垢的手要碰到自己的裙子,后退了一步。

“别碰我!”

她语气严厉,孩子有些被吓着。

眼瞅着她如此抗拒孩子,黎家大儿媳妇小边氏冲了出来一把将孩子揽住:“别碰,碰坏了咱赔不起。”

孩子被母亲抱走,边氏试探着问:“三儿,这是谁呀?”

“这是我妻子。”顾秋实心知李清欢看不上这一家子,上辈子黎文山并没有强迫她认亲,他那时候还想着两人回城之后解除这门婚事,只说这是自己的未婚妻。

即便只是未婚妻,也让从来没有见过富贵女子的黎家上下满是敬畏和欢喜。

听到顾秋实的话,边氏惊呆了。

“三儿,你是带着富贵人家的大家闺秀私奔了?”

要不然,这样打扮又通身贵气的姑娘怎么可能会跟着儿子回来?

“她是心甘情愿嫁给我的。”顾秋实不顾李清欢难看的面色,“娘,儿子这次要在家里住几天,有话进去再说。”

黎父此时才回过神来,急忙道:“对对对,快进屋,你们吃饭了没有?”

“没!”李清欢饿得前胸贴后背,她害怕这屋中做不出像样的饭菜,再说,到处都挺脏,她踩都不想踩,做出来的饭菜她也不太想吃,可不吃又不行。于是补充:“我想喝点白粥,若是有咸菜和卤肉佐着吃就更好。”

边氏一脸为难:“那……你们先去坐着,我这就去准备。”

她想说家里没有白米,可又怕被儿媳妇嫌弃,打定主意去村里借。村长家里的小孙子半岁了,应该准备了白米给孩子熬粥,即便没有白米,黄米绝对有。

“先进去坐着,狗蛋娘,给你弟妹泡壶茶。”边氏吩咐着,脚下却没有动。她不想让自己借粮的事情被新进门的儿媳妇知道。

顾秋实却不打算藏着掖着,家里就是这么穷,再怎么讨好李清欢都是多余,她又不瞎,院子这么破,有什么东西一目了然。没必要遮遮掩掩让她以为黎家不穷。

骗不过去的。

顾秋实好奇问:“娘,家里有白米?”

边氏:“……”

这傻孩子,怎么能这么问呢?

她要说没有,岂不是让儿媳妇笑话?

要说有,那回头拿不出来怎么办?再说,她也不想撒谎。

顾秋实不等她回答,自顾自道:“没有就不用费心思了,大晚上的,我们挺累,你们应该也累,厨房里有什么随便做点就行。”

边氏看了一眼脸色不太好的儿媳妇,动了动唇,嗫嚅道:“就怕你媳妇吃不惯。”

顾秋实张口就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吃不下去是不饿,真饿了就一定吃得下!”

“黎文山,你混蛋!”李清欢气得骂人,“我就想吃口白粥,其他的不想吃。你要是还让我饿肚子,回头我爹不会放过你。”

边氏:“……”

她扭头看了一眼小女儿。

小女儿文秀对上母亲目光,立刻顺着墙角出门借粮。

黎父忙道:“家里有白粥,你们稍等一等,先进屋坐。”

李清欢冷哼一声,大剌剌进了屋子,此时屋子里已经由黎文山的四弟文海亮起了烛火,他一直没出门,就是看到富贵的嫂嫂后赶紧进屋忙活,这会儿还拿着帕子擦桌子椅子呢。

看见李清欢进门,他裂开嘴笑了:“三嫂,家里穷,您别嫌弃,坐。”

李清欢:“……”

她坐不下去,到处都黑漆漆的,那桌椅板凳也就几条腿还全乎,真的特别简陋。她怕自己坐下后会摔到地上去。

她扭过头,眼泪汪汪地控诉:“黎文山,你没说过你们家这么穷。”

看到她哭,院子里的所有人都慌了。小边氏并没有因为弟媳妇嫌弃自己的儿子而生气,毕竟,孩子确实脏,她白天那么忙,都没空看孩子,一天给孩子换一身已经算是爱干净的人家,这都晚上了,孩子即便跟个泥猴子一样,那也等着明早再换干净衣衫。但如今情形不同,弟妹来了,她把孩子薅进房间换好衣衫,才忙完就听到了这句。

黎父皱了皱眉:“文山,你骗人家了?老子原先教过你,做人要坦荡,不能骗人,不能走歪门邪道!你耳朵聋了还是脑子坏了?”

在黎家人看来,黎文山这乡下小子找了这么一位姑娘做妻子,那是看中了人家的钱财,就是走了歪门邪道!

“爹,你听我解释。”顾秋实没打算给李清欢留面子,“是她主动要嫁给我的,我一直对外说自己是乡下小地方去城里讨生活的人,所有的账房先生中,就属我最抠搜。铺子里不给伙计包早饭,他们都是买着吃,或者是家里做着吃,只有我是头一天晚上悄悄藏一个馍当早饭,许多人私底下笑话我小气,说我是守财奴,她只要一打听就能知道。”

李清欢气哭了:“那我也不知道你们家穷成这样啊!”

“现在知道了,你要悔婚吗?”顾秋实一本正经,“若你不愿意嫁,刚好我们还没圆房,明儿我就找马车送你回家。”

李清欢擦了擦泪,别开脸,似乎在斟酌,半晌才道:“婚姻大事又不是儿戏,我嫁都嫁了,回去也是二嫁!文山,我实在过不惯这种日子,你尽快带我回城吧。你回来是为了和家人团聚,如今该见的都见到了,明儿我们就回。”

边氏面色微变。

黎父面色也不好看。

他们生养儿子一场,一年就见一两面,已经被村里人笑话说儿子比嫁出去的姑娘还不如……嫁出去的姑娘逢年过节还会回来看看双亲,儿子却一年回来一次,还因为铺子里忙,每次都来去匆匆。

儿子今天晚上才到家,明儿一早就走,落在旁人眼里,又会增添许多谈资,并且儿子还带来了儿媳妇……全家会沦为笑话的。

其实被别人笑几句也没什么要紧,要紧的是儿媳妇嫌弃这个家,儿子娶了这样一个妻子,怕是下半辈子都再也不能和他们亲近。毕竟,他们不可能搬去城里住,儿子再不回来……这孩子算是白养了。

罢罢罢!

白养就白养吧,他们在老三身上也没费多少心思,大概这就是报应。

夫妻俩对视一眼,压下心里的难受,黎父出声:“老婆子,去铺床。”

没反对,那就是默认。

大哥黎文河皱了皱眉:“外头冷,进屋吧,把门关了屋子里也能有点热乎气。”

家里兄弟三个,村子里没有给嫁出去的姑娘分家财的先例。按理说,家财应该三兄弟均分,但黎文河从来不认为家财需要分成三份,老三常年在城里,他和四弟分了宅子和田地,回头将家里积蓄全部补给老三,大家都满意。

至于给双亲养老,他从来也没有指望过三弟。既如此,别说一年只是回来住一晚,就是不回来也行。

往日黎文山回家时和家里人都有说不完的话,大多说一些他在城里的处境,家里人也喜欢听,还会说一些家里发生的趣事。今日多了和黎家格格不入的李清欢,屋子里只剩下了尴尬。

别看李清欢是主动下嫁,她到了这破屋子里真的各种不适应,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众人不是不想和她寒暄,而是怕说错话得罪了她,再影响了夫妻之间感情就不好了。

今儿是正月初七,夜里寒风呼呼,水缸里的水过一晚上都会冻成冰。

这边准备关门,小五文秀已经回来了,她手里抓着一个小米袋子,躲躲藏藏进了厨房。

婆媳俩见状,急忙追进了厨房,没多久,厨房上空就有了炊烟。

厨房里烧着火,屋中也能闻到些许烟味。这对李清欢来说,又是以前没有过的经历。她所住的院子离厨房几十丈远,即便厨房里有天大的动静,她也不会知道。

烟雾不呛人,但闻着不舒服,李清欢用手捂住鼻子,瞪着顾秋实:“文山,我住哪间房?”

“家里人都还没睡,你睡什么?”顾秋实不高兴,“吃了饭再说。”

李清欢:“……”

她霍然起身:“别以为我跟你回了老家就该被你拿捏,你不可能一辈子不回城!”

“这是我们家的规矩,你既然嫁了进来,就该遵守。”顾秋实面色淡淡,“若是忍不了,你回娘家改嫁啊。”

李清欢:“……”

“你别逼我。”

顾秋实伸手一指:“去!我绝对不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