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 安各的许多朋友或多或少都对她抱有好感——
不分性别,不论阶层。
出身豪门的人仰慕她反抗家族的魄力;出身平民的人喜欢她明艳大方的气度。
这个人既可以与纨绔子弟一起坐在高端会所里品酒,也可以和需要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坐在街边喝四块的奶茶。
对着朋友, 她的好脾气是出了名的, 没看到出了名难伺候的杨家小公主在她面前作天作地, 安各也没露出半点厌烦——
虽然她一旦真正厌烦了对方,转身就走, 任由对方在原地痛哭流涕,绝不回头……冷漠得可怕。
但被她真正厌烦的, 也不会再被安各纳入广博的朋友圈里,她对“朋友”依旧十分宠爱。
要钱给钱,要玩陪玩,和她无边无际胡侃什么她都乐意倾听, 时不时做东组局请大家一起玩——譬如读大学时直接开着加长轿车带着朋友去自己名下的海滩别墅玩狼人杀——
虽然总是第一个被损友投出去,然后抱着平板缩在房间里沉迷工作去了。
这样的朋友,没谁不喜欢吧?
司机、钱袋、地图、东道主、后援团队……安各在朋友眼中, 几乎是万能的。
大学宿舍一共四个室友,讲四种不一样的语言, 但次次出门整齐划一地跟紧安各,攻略地图驱蚊水方向盘都在安各手里, 其他人只需要带吃喝玩乐的手和嘴。
啊对, 跟她出去玩脑子都不用带。
这就是安各给朋友的安全感。
所以那三位风情万种风格各异的异国美女, 大学毕业时一个个跪下来扒着安各哭, 像即将失去鸡妈妈的小鸡崽。
……嗯, 她们三个都比安各高, 扒着她哭时还要特意半跪下来,安各真心觉得她们是故意的。
作为全宿舍最矮最可靠的人, 她冷漠地推开肩膀上的白皮美女、踢开腿上的黑皮美女,拉着行李箱往登机口走。
又不是见不到了。
毕业后都在一个城市工作的。一帮戏精。
……而且她的大学时光根本就被这帮人浪费了!送别时应该是左边一个白皮帅哥右边一个黑皮帅哥才对啊!为什么整整四年没错过任何一场联谊派对,却完全没吸引到想要的帅哥啊!!
她不想要美女……想要帅哥!帅哥!帅哥!!
……这位追星少女对帅哥的追求从未停止,当然,这不是说安各广博的朋友圈里只有美女。
帅哥是有的,还有很多。
但那些帅哥往往是安各美女朋友的现任男朋友、前任男朋友、现任追求者……
大多名草有主,少数和安各走得近,也是为了勾搭她某位美女朋友的。
安各是喜欢帅哥,但她没有为爱当三的癖好,当然要仔仔细细划出距离。
所以,遇见洛安前,她永远是一帮情侣中唯一的单身狗,一帮美女中唯一会被帅哥靠近说“哥们,请你喝酒,你朋友的联系方式拜托了”的中间人。
……就很讨厌。
她为什么怎么也吸引不到帅哥呢?
她明明也很可爱吧?
——因为季应。
与单向倾慕、高中时才借着家族的背景挤入安各班级的杨兰兰不同,季应与安各,从小就认识,能称得上一句“青梅竹马”。
季家与安家,首都大族第二与第一,只不过季家是新兴家族,家族史也就一百多年。
近几年因为安家迂腐没落,季家的实力逐渐赶超,隐隐有了和安家旗鼓相当的势头。
但这两个大族内里一样有烂透的地方——安家因为八字批命无视安各,把她当成“野孩子”,季家则因为季应的出身对他多有打压、贬低。
上一任季家家主私人感情生活是一笔烂账,商业联姻后对妻子不理不睬,冷暴力长达十年后逼死了对方——然后吞了妻子家族的财产,另娶白月光,生了三儿一女。
本该“幸福美满”结束,但白月光很快变成白米饭,那位家主又在外面播种了一堆私生子——
季家没有封建迷信,但各个情人各个私生子之间天天互扯头花。
安各的父母其实也没好到哪去,在安家长辈命令下盲婚哑嫁,婚后也没培养出什么感情,后来各自摆烂四处乱玩,给安各添了一堆“弟弟妹妹”……
但安家规矩太严,绝不容许非婚生子乱跳,只会承认安各这个婚生子,到处乱玩的父母在家族里也不敢吭声。
季应就不同了,他是那位商业联姻的原配唯一的儿子,出身最正统,境遇最凄惨——私生子轮着欺负他,继母不理不睬,亲生父亲也厌恶。
只不过,因为是原配的儿子,出身“正统”——推崇封建规矩的安家认定季应才是季家的“嫡子”,两家在正式场合交流时,只允许安家子弟和“正统嫡子”打交道。
安各就这样与季应相熟了,从小玩到大,一起学交际舞、一起对家族吐口水、一起抵达叛逆期喝酒飙车。
安各曾经对谁都会笑嘻嘻介绍季应“我男闺蜜”,而季应也会接一句“不是闺蜜,是她竹马”。
——可想而知,洛安和他初次见面时,听见这句话有多恶心。
这一句似笑非笑的反驳,季应给洛安的印象从“妻子第xx位朋友,新时代西装革履的精英,缺点是抽烟”立刻变成了“一团恶臭稀巴烂,没有优点,缺点是还在呼吸”。
……男人在这方面其实也是很敏锐的,只要愿意,他们往往几眼就能看出谁在觊觎自己的领地,谁该被撕成稀巴烂摁进臭水沟里。
季应喜欢安各,毋庸置疑。
但,除了洛安,几乎没谁发现这一点。
安各本人包括安各的其余朋友,也不觉得季应会喜欢她。
因为没谁觉得他们真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安各与季应,也并非那么亲密无间。
或许是家庭原因,季应性格极端乖戾,阴晴不定,脾气暴躁,小时候就对所有人不理不睬,不愿意遵守任何规矩——
虽然安各也不愿意遵守规矩,但季应反抗的“规矩”里,还包括一切社交礼仪。
譬如吃饭不要吧唧嘴,坐正后不要抖腿,室内禁止吸烟,见人要问好,撞到人说对不起……
“素质”说白了不过是社会订下的、让他人舒适的规矩,而我有这个权势不遵从规矩不讨好任何人——季应的观念是这样的。
他是那种很典型的、自己司机撞到人后坐在后座冷冷一句“直接给钱打发,别浪费时间”,然后扬长而去的家伙。
季应这样的性格背景,放在男频网文里是复仇打脸流,放在女频网文里是反派救赎流……可惜,他遇到的是安各。
安各不惯着他,也没有“变身小太阳倒贴救赎”的爱好,年幼的小安各与其说是小太阳,不如说是小火球。
见谁烧谁。呸。
小时候,比起“郎骑竹马来”——他们其实见面就打,拳拳到肉。
而且不是互打,是安各把季应摁在地上暴打。
……纯阳之体天生就劲大,尤其是手劲,安各八字还硬,煞气特重,戴着“野孩子”称号日常在安家老宅上蹿下跳,四个老嬷嬷使劲全身力气才能摁住的。
而季应呢,继母其实没少他吃穿,小少爷依旧养得金尊玉贵,身边跟着的仆人比安各多多了——季家是别墅,没有安家的古树大院与祖祠,季应日常活动量基本就是动动腿走进车里,再动动腿走下车。
而且安各热爱吃吃喝喝,天大的委屈也不能她耽误吃饭,在本家炫完一顿饭觉得吃得不快活,就跑到祖祠吃贡品——不知为何祖祠供桌上永远有新鲜水果和零食,那些牌位有时还掉落薯片和曲奇,跟藏宝箱似的——
但季应他不爱吃喝,吃饭时也阴晴不定的,稍有不顺就摔筷子走人,一堆保姆阿姨求着哄着也不一定能吃完一份白粥。
多重因素叠加,年幼的季应又瘦又小,被略显白胖的小安各锤得毫无还手之力。
安各小时候看他不顺眼的原因很简单:季应总对她阴着脸,搭话问话一概不理睬,一副“你欠我好多钱没还”的模样,特别欠打。
欠打就该打。
是,季应的确长得好看,但绝没有好看到安各能容忍他破脾气的程度——
更何况季应打不过她却会骂她,他会的骂人话比安各多多了,什么“白肥猪”“臭野种”,那是基础词,还有更过分的……那些话很难听,小孩也听不懂,估计是他从父亲那些乱七八糟的情人嘴里学的吧。
小时候哪里懂什么忍让朋友、睁只眼闭只眼维持关系呢,安各打得更凶。
有点白有点胖怎么啦!
她才八岁呢,白胖的拳头才能锤烂这家伙的臭嘴!
——直到后来,某一次安各去季家意外撞见了那帮私生子聚在一起殴打季应。
打得很重,季应倒在地上一动不动,脑袋在流血。
群殴很没品,闹出人命也太过分了,安各义愤填膺加入战局——
当然没有碾压性胜利,她也就是个手劲颇大的小女孩而已,面对一帮小男孩,结果是两败俱伤。
安各眼角下的位置留了一条疤,断了一片指甲,对面则被打得哇哇大哭。
那帮被娇宠的私生子哪里见过这么生猛粗暴的拳头,受得伤没她重,却深深地怕了她。
事情结束后安各又被带走关祖祠了,再见面时,一脸欠打的家伙稍稍礼貌了一点,用低不可闻的声音对她说谢谢。
安各看对方顺眼了一些,自此才开始和季应做朋友。
之后一起迎来叛逆期,一起喝酒飙车,季应看美女安各看帅哥,嘻嘻哈哈凑在一起很快乐——自然而然,普通朋友级别上升至闺蜜级别,安各组局请朋友玩时名单里一般会有季应,季应也经常请她玩。
还曾有人戏称他们是“双海王”,因为季应换女朋友如同换衣服,安各看帅哥如同看厕纸文学——一个随便玩玩,一个看过就忘。
幸亏没人知道安各私底下追星的德行:换老公如同换衣服,极其不走心,也是“随便玩玩”的。
然而,季应这个人在安各心里,最多最多,也就是“叛逆期时的闺蜜”了。
因为成为朋友了,因为事业上可以互相帮助,所以,对这位朋友的很多缺点,安各睁只眼闭只眼。
……但,渐渐的,随着长大成人,随着进入社会……
安各看得很清楚,自己这位男闺蜜,路越走越偏。
与念及家族养育之恩,所以稍微留有余地的安各不同,季应拥有足够的力量后彻底和家族撕破了脸——
大庭广众之下撕破了继母的裙子,逼那个女人赤|果着爬出商场,否则就发短信给雇佣的歹徒、轮了她被迷昏在酒店房间的小女儿——季应用的是这种方式。
从小到大,安各理解季应对继母的厌恶,但听说这事后,她就冷静地着手与季应做切割,默默拉远了距离。
做事太偏激,手段太下流。
而且,她不和法制咖打交道的。
看在发小的情分上,季应做出这事前,安各也不是没出手拉过他,好言规劝过……
但那时,她已经结婚。
安各不可能再深更半夜跑出来、单独和季应喝酒飙车,吹牛聊天谈起过去的故事——
安各再粗线条也知道这不合适,况且,她也不乐意。
一个人喝酒飙车有什么意思呢,她现在就喜欢跟对象待在一起,夜那么深,当然要回家啦。
所以,安各也只能在大多数朋友都在的时候,找到角落里拧眉抽烟的季应,试图和他聊聊。
但不管安各怎么说、怎么劝——季应就像是完全没进脑子,和小时候他最欠打的时期一样,对她不理不睬——
最终,一大团呛人的烟雾里,他只会没头没脑地来一句“你凭什么指责我过分,洛安才是最过分的,你是不是瞎”。
安各:“……”
安各深吸一口气,心想,但凡自己变小十岁,肯定一拳锤上去了。
又开始嘴贱了是吧,又开始莫名其妙、摆出一副欠打的模样——
太欠打了,她自己对象关他什么事啊?
开口闭口就要说我的美丽老婆,他脑子有病吧?
好心劝他全当成废话,不管跟他说什么他都要扯回“洛安很过分,你是不是瞎”——
安各又不是什么救苦救难济世菩萨,季应也不是什么肝胆相照亲密无间的知己,从小到大勉强积累的情分,也被他几次三番的“洛安那个人xxx”消耗得差不多了。
安各把丈夫介绍给自己所有的朋友,积极地把他们凑在一起见面说话,其实也没指望洛安完全融入她的朋友圈,做一个多么优秀贤惠的伴侣,帮忙经营自己的人脉。
安各只是想要炫耀他。
很幼稚,很单纯的,想炫耀他。
我母胎单身至今,是你们之中永恒的单身狗,就算有单身帅哥搭讪我也是为了通过我勾搭你们,一起组团出去玩往往只有我住单人间——
终于,本豹凭本事追到了一个超级美丽大帅哥,碾压过去全部人生里见过的帅哥——
那当然是带出来给你们炫耀啊!立刻马上拼命炫耀!看吧看吧,谈过多少恋爱有过多少帅哥追,你们全都没我厉害,我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追到了这么这么好的超级大帅哥,没有丝毫拉扯直接闪婚——
铛铛铛,快来看,这是我貌美如花的对象!
我对象全世界第一最好啦!
……正是因为察觉到了她这种孩子气的炫耀心理,洛安才次次答应出席那些自己完全不想去的饭局,和她的朋友们见面、说话。
哪怕他拥有全世界最敏锐的眼睛,能看出太多的鄙夷、嫉恨、贬低、恶意。
一场推杯换盏其乐融融的社交酒席,对洛安来说,就是一间充斥辱骂嘲讽的囚室。
……拥有一对能看穿真假的阴阳眼,是永远也无法成为社交达人的。
带着这对眼睛诞生的第一刻,洛安就直接浸泡在人间万恶中——
所以他不怎么出去玩,不对外人宣扬自己的想法,不会把陌生人的存在记进心里。
洛安下山后喜欢把棒球帽压得低低的,遮住脸和眼睛,也有这一部分原因。
基本把自己的外壳打磨成一块风雨不摧的圆润石头后,他才能做到正常生活。
要知道,幼时的他控制不住眼睛,猝不及防看穿那些后,【大家迟早都会变成死人】,他是认真设想、并认真感到愉悦的。
因为死人看过去只是死掉的尸体,看不到活人嘴巴下纷乱污浊的私心。
……洛安不想要孩子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一个拥有阴阳眼的幼童不会控制力量,迟早会变成奇怪的异类……万幸,安洛洛继承的阴阳眼,并非是完全的阴阳眼。
大抵是母亲万鬼不侵的纯阳体质起了中合作用,安洛洛的眼睛看不穿那些过于复杂的东西。
这很好。孩子不该看见那些的……成人也不该看见那些。
看见那些,读懂那些,之后再做到平静无波地过滤那些,控制那些……洛安做了太多努力。
遇到安各后,他已学会收敛,但依旧能看穿——
她所有的朋友,或多或少的,都对他抱着敌意。
这很正常,洛安并未放在心上。
安各值得被所有朋友喜爱,而关心在乎她的友人们,肯定会讨厌一个突然冒出来、交往几月就娶走她的陌生男人。
善意中抱着一点点的敌意,许多的敌意中带有一丝怀疑,都很正常。
人心复杂,洛安又不真的是那种一无所有嫁入豪门、诚惶诚恐想讨好所有人的灰姑娘,他从不在意陌生人对自己的看法。
所以,哪怕切实听进了她某个莫名其妙的朋友的建议,洛安也不会去记对方的嘲讽、贬低、脸或姓名。
——但,这么多人中,安各那么多那么多的朋友中——
洛安唯独记住了季应。
不是因为他觊觎安各。
不是因为他嫉妒自己。
因为洛安看见了……察觉了……
【呵。】
【她为什么又在招惹苍蝇?】
——季应对安各,十分的喜欢里,还藏着六分的恨意。
【你该喜欢我的。】
【你该等待我的。】
【为什么……就连你也要背叛我吗?】
安各以为的,一个叛逆期志同道合的闺蜜,一个不懂事时有些欠打的发小,一个被自己救了一命后就成为朋友的人……
并非如此。
年幼的、被她从那帮私生子手里救下的季应,再看到她眼角下留的疤,低低说出“谢谢”时……
【这个女孩愿意为我破相】,他其实没有半点歉意,只有欣喜若狂。
一无所有,阴暗暴躁的家伙,突然发现,有个无比明朗的女孩愿意为自己添上伤口——
继母那个千娇万宠的女儿,连脸上被画了一道蜡笔,都要哇哇大哭呢。
可她脸上挂着血、手上断了一片指甲、眼角下添了一道永远去不掉的疤——
为什么还能嬉笑着站在原地,一边啃着水蜜桃一边拍拍他的肩膀,轻快地说“哟,你总算学会说谢谢了”呢?
树影摆动,蝉鸣嘈杂,对面的小火球真漂亮啊。
于是喜欢的心情疯狂发酵,独占欲像泥泞的蛇钻进地底。
危险的、阴暗的、炽烈的爱慕。
这个人从小就站在我身边。
那么,她就该一辈子站在我身边。
季应喜欢安各眼角的疤痕,那是因为他留下的疤痕。
季应迫切想给安各添上更多的疤痕——所以怂恿她喝酒,带着她酒后飙车,还通过杨兰兰的手递给她香烟——
因为那都是他的习惯,所以也想让最喜欢的人染上。
他最喜欢的人,他最渴望拥有的人,当然必须只能和他站在一起——不管是习惯,还是人生选择,他们必须始终在一起。
他不相信婚姻,她也不相信,所以不会束缚彼此,各自乱玩追逐异性解决需求;
他最喜欢最喜欢她,她那副过于凌厉的模样也没有男人会喜欢,于是迟早会默契地在一起;
他家世与她相当,权势财力样貌都不缺,哪怕是商业联姻也最相配,而且安家季家迟早会联姻的;
况且她无比宽容、冷静可靠、细枝末节的小事都不会计较——她独一无二,她比他曾交往过的每一任女朋友都要体贴,那些虚有其表的女人一旦陷入恋爱就开始无理取闹、要人哄要人宠、麻烦又离谱——
季应烟瘾严重,亲昵时最喜欢把烟雾吐在对方脸上,但那些女孩总会皱起鼻子,嘟嘟哝哝地撒娇,带着几分抱怨说,好臭好难闻。
但安各不会。唯独她不会。
她最叛逆的时候也止住了自己没去碰烟,应当是个反感吸烟的人——
但安各每次看见季应抽烟,都只笑笑,不置可否。
顶多加上一句带着笑意的调侃“少抽点,会短命”。
……每被这样笑着说上一句,季应就有些忍不住。
想把烟雾吐在她脸上,再亲她一下。
——可惜,这个动作太暧昧、太过线了,哪怕粗线条如安各也会察觉到什么——他不得不忍住。
要等到自己有足够力量提出联姻的时候,要等到自己彻底玩够了打算许诺婚姻的时候……
安各注定会成为他的妻子,也最合适成为他的妻子了。
脾气那么好,那么大方,那么会包容人、宠爱人。
所以,与糟糕易怒、阴晴不定、不擅长哄人宠人的他在一起,再合适不过了。
他需要这颗明朗大方的小火球,哪怕握紧她有点烫手。
他们一定会在一起,迟早会在一起,最合适在一起……
——“安各。你眼角下,那块疤呢?”
时隔多月再见,他又抛掉了几个虚有其表的女朋友,那颗停在原地的小火球笑容依旧。
不,笑得更爽朗了。轻松愉快许多许多。
许多朋友聚在一起,季应只看着她咧开嘴,抬手指指干净的眼角,无名指的戒指闪闪发光。
“我结婚啦——这个是我对象帮我治好的!他会调配一种超级有用的祛疤药膏!”
季应脑子“嗡”地一下,香烟落在地上。
安各还在和其他许久未见的朋友炫耀:“不是没邀请你们,但闪婚嘛,婚礼很简单,有点匆忙……就没办法全部通知到位……哈哈哈一定一定,改天一定再请大家吃饭……啊,你以前没注意过吗,我眼角的疤?我在意挺久了,觉得形状像条小虫子超级难看,没想到他说能去掉……估计是小时候爬树留的疤吧,记不清了……你看你看,我膝盖这边,青春期打架时留下的疤他也帮我完全祛掉了!比美容医院还厉害!”
季应已经听不清了。
人们的惊叹声,嘈杂的音响声,酒瓶开启时的“嘭”——
他看着她干净白皙的眼角,看着她无名指上亮亮的戒指。
喜爱碎成玻璃片,恨意像渗入地面的酒液。
……为什么?
这么多年……我们这么多年……
为什么要背叛我?
恋爱、结婚、开什么玩笑、她是傻了吗疯了吗、她这样不可爱的女人这样粗野的家伙——
明明,除了我,不会再有人这么喜欢你。
……你真是,愚蠢至极,不知好歹啊。
但没关系。
喜欢的碎片依旧扎进手心,恨意也一点点浸润。
没关系。
季应放下酒杯,心想,他可以原谅她这一次。
至于乱七八糟的结婚对象……很好解决的,肯定很好解决,就和以前一样。
【我这么漂亮,为什么没有一个帅哥真心喜欢啊?】
——因为以前,每一次,季应都在她身边。
真心喜欢她的人,当然有。
很少,但有。
朋友之中隐隐流露出倾慕的,同班同学偶尔偷看她睡脸的……
不过,很好解决。
要么没他有钱,要么没他有势,要么没他长相优越、安各根本不可能看上……
随随便便吓几句,雇几个人抽一顿,就散了,歇了痴心妄想的心思。
所以,季应当时想,会很好解决的。
如果她要离开,如果她要看向他人,如果她不喜欢我——
没有如果,没有人能越过他。
——抱着这样的想法,季应见到了洛安。
意料之外,是极其好看的人,那份美连他都差点恍惚了一瞬。
不过,意料之中,是个懦弱、内向、不敢得罪任何权贵的平民。
来自一个偏远村子,户口和固定工作都没有的落魄乞丐罢了。
季应叼着烟,姑且先旁观了杨兰兰小公主欺负对方的过程——比想象中还好搞定啊,那家伙,能避就避骂不还口,连反驳的胆子都没有吗?
虚有其表的孬种。
确认完毕,季应决定出手,盯住了行程,趁着安各出差,几辆高速摩托车迅速围拢买菜归来的对方,自己亲手拿了铁棍站在对面,笑着说如果不想死就离婚——
然后被对方直接踹翻了摩托,用买菜的大塑料袋罩住脑袋,单手揪到没有监控的墙根,掰下摩托车轮胎,进行了一顿蒙头毒打。
从头抽到脚,抽成了稀巴烂,持续了整整十五分钟。
打完后,对方拍拍手,把轮胎往他脖子上一套,回家做菜去了。
全程表情阳光灿烂,沉迷快乐的毒打,一句狠话没留。
半死不活的季应:“……”
安各的暴揍,洛安的毒打,那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东西。
前者仅仅是手劲大了点气势凶了点,后者……
咳。
季应之后在医院重症室躺了一星期,可他妈的没人能查出疼痛原因,也没人能拿出他被对方毒打的证据。
堵人的是他,趁安各出差动手的是他,支开附近所有路人的也是他——区别是他原打算事后抹掉监控,而对方从一开始就用提菜的姿势把他提去了监控死角。
……就好像对方也分外盼望这个时机似的。
好不容易从病床上下来,季应当然是去找安各——但想也知道,一个把“别惹老子”写在脸上的叛逆男和温柔美丽连杀鸡都要鼓起勇气的老婆,安各会相信谁。
安各越听越觉得季应是在找茬,最终他气得踹翻了她办公室的椅子,说她偏听偏信为了一个男人背叛朋友——
安各只把签字笔往桌上一放,冷静又冷漠。
“证据呢?伤情报告呢?监控录像呢?”
“……”
“我知道你最近因为季家的事心烦,季应,但这不是污蔑我丈夫的理由。没有下一次了,请从我的办公室出去。”
“……”
季应冷笑一声,把踹翻的椅子踢向安各的办公桌,扬长而去。
“你真是个蠢女人,安各。我会找出真相给你看的——”
然后当晚就被从家里拖了出来,袭击他的家伙一言不发,戴着漆黑的棒球帽穿着漆黑的运动服,把他拖到别墅天台绑起来,然后抄起一把怎么看怎么眼熟的散架椅子,迎头又是一顿毒打。
在有禁止吸烟提示的室内吸烟是不道德的,冲别人的妻子发火踢椅子也是不道德的。
对方大抵是想通过椅子腿与骨头的击打声说明这一点吧。相当体贴详尽的说明。
……之后,次次如此。
季应发现,与面对杨兰兰的态度截然不同——“真是他妈的天差地别,活见鬼”——那个温吞柔和的家伙,只要面对自己,次次一言不合就毒打,直到打成稀巴烂再收手。
而且没留下半点证据,下次当着安各的面和他碰见,依旧点头,微笑,礼貌温和来一句“你好,季先生”。
……他甚至不是自卫式毒打,他常常主动找上门来毒打他——只要他去找了安各,和对方争执,那个武力值高得离谱的家伙一定会把他拖出卧室毒打,十台红外线报警器与一排贴身保镖都挡不住他——
甚至,避开交谈也没用。
有一次,他只是叼着烟在街上和安各擦肩而过,半夜就被那个疯子拖出来打了整整二十分钟,打得四个月不能下床,必须拄拐走路。
季应……季应还能怎么办呢。
在一个武力值高到恐怖、抹掉证据如同抹掉水滴、对着安各比莲花还高洁无害的无耻混蛋面前,你很难维持身为一名情敌的尊严。
权势金钱威吓不了季应,但面对碾压性的暴力,谁都无法不发抖。
……季应不得不屈服,彻底龟缩回自己的位置。
直到洛安去世,他才敢重新探出头喘息。
——可是,那时,他与安各之间实在隔得太远太远了——
碍于事业也碍于洛安的威胁,季应早就进行了商业联姻,有了妻子。
曾经真心的规劝无效,安各也完全疏远了这个发小,她实在对季应那些自觉“无伤大雅”的手段感到膈应,道不同不相为谋。
但安各眼中,疏远与分离都很自然,也不好用太决裂的姿态——正巧听闻他成婚,给出一个“结婚成家了,你就收收心,注意和异性朋友保持距离”的理由,才体面地离开了。
于是,洛安死后,季应花了整整七年逼走了那个麻烦又爱哭的女人,把她困进了精神病院。
然后,他第一时间就向安家提出联姻,满怀复杂的心情踏入安家老宅,想要见到安各——
撞见一个分外眼熟的小女孩,又被某人阴倒在地。
再然后……
“哦。”
安家祖祠门口,现在,安各蹲在他旁边,摇晃着手里的可乐罐。
树影没有晃动,这个季节也没有蝉鸣,但她的脸和当年一样漂亮年轻。
一颗不会熄灭的,分外漂亮的小火球。
即使有了孩子……
“我知道了。”
面对一番漫长、诚恳、激动无比的真心剖白,安各抛了抛手里的冰镇可乐,然后,她拉开拉环。
可乐喷了他一脸,安各直接拿起地上的麻绳。
“你涉嫌谋害合法妻子、又企图强迫已婚妇女重婚,我会立刻通知警察。在此之前……让我找找……哦,牌位下掉了一块板砖下来,正好。”
安各抛了抛手里的板砖,冷漠的视线下移。
这是她第一次认真打量朋友的这个位置。毕竟要找准。
然后,一言不发,板砖下落——
“嘭!!”
砸碎了稀巴烂,真好。